家校心理健康辅助决策系统隐私协议

一、协议宗旨

为规范教师在 "心理健康管理系统"(以下简称 "系统")使用过程中的操作行为,严格保护系统内存储的学生个人信息(含个人身份信息及照片)安全,明确教师在系统使用全流程中的隐私保护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及学校相关管理制度,制定本协议。教师通过账号登录系统并开展操作,即视为已完整阅读、充分理解本协议全部条款,并自愿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

二、核心定义与适用范围

学生个人信息:特指系统内存储的学生姓名、年级、班级、学号、家长联系方式、心理健康测评数据、情绪报告、个人档案等身份及健康信息,以及学生免冠照、情绪分析照片等影像资料。

适用对象:所有经学校审批授权,获得系统登录账号并开展操作的教师(含校长、班主任、学科教师、心理健康专职教师等);适用场景:教师登录系统、查询学生信息、使用系统功能、操作数据记录等与系统相关的全部行为。

三、系统使用全流程隐私保护要求

(一)登录与账号管理

1、教师需使用学校统一分配的专属账号登录系统,登录密码需符合 "字母 + 数字 + 特殊符号" 的复杂格式,且每 3 个月至少更换 1 次;不得使用生日、学号等易破解信息作为密码,不得将密码告知他人或记录在易泄露的载体(如未加密笔记本、电脑桌面文档)上。

2、登录系统时需确认设备环境安全,仅在学校办公电脑、经认证的工作设备上登录,不得在网吧、公共图书馆等非安全公共设备,或他人私人设备上登录系统;登录后若需临时离开,需立即锁定设备屏幕或退出系统账号,避免信息被他人查看。

3、若发现账号存在异常登录记录(如非本人操作的登录时间、地点)、密码无法正常使用或账号疑似被盗,需立即停止操作,第一时间向学校系统管理员或系统技术服务人员报备,并配合开展账号冻结、安全核查等工作,不得拖延或隐瞒。

(二)信息查询与使用

1、教师查询学生信息需遵循 "最小必要" 原则:仅可查询与自身工作直接相关的学生信息(如班主任查询本班学生信息、情绪状态、心理教师查询需干预学生信息和辅导记录),不得跨班级、跨职责范围查询无关学生信息;查询后需及时关闭信息页面,不得长时间停留展示。

2、系统内学生照片仅可用于身份核验、心理健康档案归档等工作场景,不得点击下载、保存至设备本地,不得通过截图、拍照等方式留存;不得将学生照片用于系统外的任何场景,如制作班级相册、分享至社交平台等。

3、不得利用系统内学生信息开展与心理健康管理无关的操作,如统计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筛选特定特征学生名单用于非工作用途等;若因家校沟通需要提及学生信息,联系家长时仅告知学生监护人必要信息,不得额外透露其他学生的相关数据。

(三)操作记录与数据保护

1、在系统内录入、修改学生信息时,需确保信息真实、准确,不得虚构、篡改数据;操作完成后需仔细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保存,若发现录入错误需通过系统功能修改,可联系管理员审核修改,不得擅自删除或覆盖原始数据。

2、不得通过系统导出学生信息数据,若因工作需要(如心理健康报告汇总)需导出,需提交书面申请至学校德育部门,经审批同意后,在管理员监督下导出,导出文件需加密存储在学校指定工作设备中,使用完毕后立即删除,不得转发或备份至私人存储介质。

3、系统生成的学生心理健康分析报告、评估结果等敏感数据,仅可由指定教师查看,不得打印纸质版留存,不得在教研组会议等非必要场合展示,如需讨论学生情况,需在封闭的工作会议室进行,且参会人员仅限相关责任教师。

(四)系统退出与设备管理

1、每次使用系统完成工作后,需通过系统 "安全退出" 按钮退出账号,不得直接关闭浏览器页面;若使用公共办公设备(如教师办公室公用电脑),退出账号后还需清除浏览器缓存、历史记录,避免信息残留。

2、不得在私人手机、平板等移动设备上安装系统客户端或通过浏览器登录系统,若因紧急情况(如学生突发心理问题需紧急调取信息)需临时使用移动设备登录,需提前向管理员申请临时权限,使用完毕后立即退出账号并删除登录记录,不得保留账号信息。

3、若工作设备(如办公电脑)出现故障、损坏或需维修,需提前将设备内与系统相关的所有数据(含临时缓存、备份文件)彻底删除,或交由学校信息技术部门进行数据清理后再维修,不得直接送外部维修机构,防止学生信息泄露。

四、违规行为与责任追究

1、若教师存在以下违规行为,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2、若教师违规行为导致学生个人信息大规模泄露、造成学生心理创伤或引发社会不良影响,学校将立即上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及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若触犯刑法(如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3、因教师违规使用系统导致学校面临行政罚款、名誉损失或需向学生及家长承担赔偿责任的,学校在承担相关责任后,有权向违规教师全额追偿,包括经济损失、法律费用等。

五、协议效力与附则

1、本协议自教师首次登录系统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与教师在该校的任职期限一致;教师离职、调离或不再负责心理健康相关工作时,需在离职前交还系统账号,删除所有与系统相关的信息,并签署《隐私保护责任延续承诺书》,承诺离职后仍对已接触的学生信息承担保密责任,保密期限为 5 年。

2、学校将每学期组织 1 次系统使用隐私保护培训,教师需按时参加并考核合格,若考核不合格,需重新参加培训,直至考核通过方可继续使用系统。

3、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学生信息安全管理办法》执行;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更新,本协议将相应修订,修订后的协议通过系统公告、学校通知等方式告知教师,教师登录系统时需确认同意修订内容,否则不得继续使用系统。

教师承诺:本人已清晰知晓本协议中关于系统使用过程中保护学生个人隐私的全部要求,承诺严格按照协议约定操作,若违反协议,自愿承担相应责任。